8月11日,東芝股份有限公司對華上光電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訴訟,稱華上光電LED產品侵害其臺灣證書號第I315588號發(fā)明專利之產品,要求公司不得制造販賣相關產品并求償NT4,800萬元(約984.9萬元人民幣)。
華上光電表示一向重視智慧財產權,各項產品均取得專利保護,并經客戶認證。若有侵犯公司名譽與相關專利之虞,公司亦將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護商譽,及客戶、股東、與相關利害關系人之權益。除此之外,華上光電已與東芝代表人員召開會議及說明并委任律師進行相關作業(yè)。
華上光電稱此次事件未對其公司財務業(yè)務造成影響,無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