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海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财采字〔2011〕1606号
省级各部门,各州(地、市)财政局,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推进我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青海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青海省财政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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